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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18世纪中期中英农法演化成就与变革趋势(下篇)

论18世纪中期中英农法演化成就与变革趋势(下篇)
——《知本提纲》 与 《马力中耕农法》 之比较研究

董恺忱

载《东亚与西欧农法比较研究》



下编

两书相关的内容摘录诠释与评析
以《知本提纲》与《马力中耕农法》两书为依据立论的本题,摄要相关部分原著,以便于与前文参对查核。是以仅从这两书作了些摘录,并酌加解说,目的在于希望对读者能有助益,以便加深对其历史过程及内在机制的理解,能准确并较详尽的来领会。行文仓促未及仔细推敲,不当之处盼予指正。



《知本提纲·修业章》一书虽是杨与郑世铎师徒共同撰写的。《知本提纲》是杨郑师徒讲授理学时的提纲与注解,但《修业章》中有关农业部分“确可视为出色的农学著作”。现据王毓瑚本整理节录,并参据《马力中耕农法》由wcobbett编1822年版摄要附后:以下除正文引自王毓瑚辑校本《秦晋农言》中《知本提纲》节录本;Tull的《马力中耕农法》则仅摄要转录。凡上述两书所引,不再逐一列出章节出处,引文均加“”所引注释出处另加括号说明。
《知本提纲》作者杨,字双山(1627—1705),陕西省兴平县人。早年曾师承其邻县周至名儒李颙(1627—1705),潜心理学,不应科举。毕生除致力农桑,并曾设馆教学,从事著述。《知本提纲》是其教授理学的纲要,详细说明的具体内容全在于注解,注释部分是由其门人郑世铎在其指示下完成的,约占全书9/10强,是以本书的实际作者实为杨郑师徒二人。全书共14章,书中有关农业生产部分是原书第五章《修业章》。由于这一部分确可视为出色的农学著作,是以由王毓瑚于1957年编入《秦晋农言》一书,由中华书局刊印。《知本提纲》全书于完成后,当年(1747)即付印,之后由同县人张元际于1904年用原刻版补印过一次。杨除《知本提纲》外,还著有《幽风广义》一书,是以讲授关中等北方地区可以养蚕,基于前后十余年卓有成效的经验,进而撰成此书以求推广。书后还附载有家畜饲养及治疗方法,此外还有一些关于园圃方面的记叙,说明造园与种植果蔬等技艺与经营之术。书完成于1740年,两年后付梓刻印。之后豫、鲁及陕西等地都曾重刻,流传较广。
《知本提纲》一书中涉及农事的共三章,除了讲生产技术的《修业章》,还有论述农政的《帅著章》,及记叙农业生计与治家的《帅家章》。有关生产技术的《修业章》,标题之后又附有“农则”一词,用以彰显其主旨。本文即依据其有关农业生产部分加以评析,以下对原文只标出书名,不再详列其章节。这一部分约4万字,按原书该章纲目共有六大项,依王氏标点本下共有220个条目。现依次列出:耕稼110条(41.3%)、蚕桑42条(19%)、树艺48条(21.8%)、畜牧14条(6%)。该书首尾部分列有论述传统重农思想,强调农为国本生民所赖的前论与后论。
耕稼部分的条目数量约近本章之半,是其重点所在,即对北方旱地的“土壤耕作的理论与技术,作了相当系统而完整的总结。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它已经是现代农作学的雏形”。就其结构与内容来观察,确实如是,并无溢美过誉处。现再加以细分,仅就其所涉及的农事生产领域便可窥知大要。耕稼项下有耕种48条(41.3%)、布种13条(11.2%)、耘锄16条(13.8%)、收获8条(6.8%)、园圃7条(6%)、粪壤9条(7.7%)、灌溉15条(12.9%)。而耕种部分实又包括耕道与耕术(土宜、时宜、方法及垦荒)等,既阐述耕垦之理的耕道,又叙说了具体耕术的操作之法。栽锄部分则是布种、移栽及耘锄等田间管理作业的统称。可见不仅其内容详备,且又条分屡析,全面而又系统的总结了传统农艺的精要与特点之所在。由于我国民间把从事农业生产叫做“种地”或“耕田”,也叫“种庄稼”。其由来久远可上溯至汉代,《汉书·食货志》上已有“辟土殖谷曰农”的记载。辟土,可以理解为土地的垦辟与整治:殖谷则是在指作物栽培,这与现代农学的内涵也是切近的。可见,耕作与栽培既是传统农业技术的核心,也未背离近代农业科学的要点,是以用“耕”来概括农事活动,是能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其对农艺最本质的解释。
《知本提纲》在农业生产操作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在适应气候与土质的前提下,并依农作物生长发育内在成长规律所要求的作业技术体系来从事,其间是有严格次序的。杨就此称为“耕序”,并说“耕序苟能详明,必且身家之常足”(见《秦晋农言点校本》45页,以下引文只注页数)。强调从事农业生产必须了解并循依行事,方可谓“善于耕稼”。郑注进而阐释说“生人立命之原,财利之薮,惟在于耕,而推行自有其序。如上所云耕垦、栽种、耘锄、收获、园圃、粪壤、灌溉之次第,苟能一一详明,自然善于耕稼,而出息倍收,身家常足矣”。上述七项所体现的先后层次,大体是前四项是大田作物生产管理的四个基本环节。园圃在农家生产及生活上则是必不可少的补充,是以曾谓“稼穑既力,园圃安可以废功”。最后二者是大田与园圃所共需,实际操作时是可结合并应融入前述四者。杨郑师徒二人并就此强调在其操作时必须恪守循依“道”与“理”的原则。即:
“欲求足食之道,先明力耕之法。”……(2页)
“耕垦之理既明,布种之道宜知。”……(18页)
“布种之道既明,耕耘之功莫缓。”……(24页)
“既知耕种栽锄之理,更明稼穑消息之机。”……(30页)
耕稼项之首,就明确提出“夫耕为农事之首,食为民生之天,欲求足食之道,先明力耕之法”。通过食与耕来分别说明农业生产与土壤耕作的重要性,而为了探求“足食之道”,则须辨明“力耕之法”。随即强调耕道说:“耕道虽大,不越因地,乘天二端”。“然则因地、乘天二端,固耕道之纲,谋生之要。昔禹、稷躬稼以教民,意必首重乎此,而不徒在区区耕耘之法也”(4页)。在此把“道”与“法”的主体与从属关系作了扼要而又切实的解说。这是杨力求突破传统农艺技术的经验局限,使之提升到理论高度的探索。但受时代及传统的局限,他虽仍以阴阳五行学说为依据,却有所修改创新之处。见于《知本提纲·凡例》处的,“此书有五行之说,与古人五行之说名同实异。古人言五行,原以金、木、水、火、土为民生日用之需;此言五行,则以天、地、水、火、气为生人造物之材”。可见,这里虽仍以五行相称,实际上已改换了部分主要内容,而仅保留了分别代表阴阳两性的水与火,其得以构成万物,则借“气”的作用,使各半的阴阳,交互相会,和谐流通,化生万物。天以行时,地以载物,通过因地、乘天,可以辨土宜、循时序。就能“相土而因乎地利,观候而乘乎天时”(4页)。从而以利发育之功,进则可得丰收之效。可见,“天主行施,地主含化,惟凭水火之调燮”。“损其有余,益其不足,更需人道以裁成”(凡例)。是因天地施化,水火调燮,虽为造物之材,然“参天地,和水火,有余者损,不足者益,更需人道以著裁成之妙,而后物类繁昌矣”(6页)。在此则明确指出,“通耕之变,达物之情,相土自然之种而因其利,观天一定之候而乘其时”(4页)。尚有待于人功之为助。
总上,杨郑师徒就耕道之所本,其在耕法之应展现,实已融会贯通此前已形成的中国传统农学思想中之“天地人三才说”与“时土物三宜说”之精髓。其借助中国传统哲学范畴,未能完全摆脱儒家经学的影响,自有其局限与不足,但试图探索农事之深层内在机理的意向与成就,则应予肯定方是。耕道的核心在于强调从事农业生产活动所应循依的基本规律,即参与生产的人须通晓相关事物的内在机理。其要点集中在时、土、物之为功,即能“因地”、“乘天”方可操胜算。然天候无常,地土多殊,是以须“通耕之变,达物之情”。“变”谓耕须主动灵活,循规又能应变。变是指通晓物变之情态,是在相土而后求地利,观候方可知天时。在详察天时、地利的基础上,再进而参据九谷之为物,性各不同的特点,不违其习性与生育之理,方可有望收得全功。而益不足;损有余,则全赖人的经验与智**这样将时、土、物为表征的自然事物,在不背离其本质属性的前提下,力求达到适宜之“度”的三宜。人虽也是物,但对天时、地利与物性的了解,是基于人的活动,而且也只有人才能胜任承担。天、地、人三才这一中国哲学特有的范畴,原本源自农事;而辟土殖谷的活动之能有成效,也有赖人类长期实践探索与不断反思总结,是人的主观能动作用施加于客观自然界,而后呈现所得的结果。于此,本体上的天人二分,实与认识上的主客两别多有契合之处。农事虽以耕的生产措施为首,同时也要推及兼顾管理经营活动。当涉及更广阔的社会领域,也是有赖于天地人三者的协调,方能实现万事万物“更得其合以生,各得其养以成”的和谐有序状态。
耕道是本,耕法为用。《知本提纲》就有关耕稼的具体操作记叙,是内容虽详明而行文则简要;说明虽具体而又具理法;讲述的技艺确可应用于实践,而其循依的道理也非全属虚构无据,以下仅摄要简叙数端。
1.垦辟(重点在于耕翻整地)
(1)“土啬水寒,犁破耖拨,借日阳之喧而后变(7页);
日烈风燥,雨泽井灌,得水阴之润而后化”(7页)。
这两条是说耕的基本任务,在于协调土壤中水肥气热等因素。作者认定土、水本性阴寒,是以须通过犁耙耕耖来翻地碎土,以利栽种于土中的作物接受来自太阳的光热,以便吸收土中养分供生育所需;而当土壤经过耕翻,当日烈风燥时水分极易蒸发损失,须设法通过雨泽井灌再次保持适度湿润状态,使作物可免土干而呈现枯萎。
(2)“山原土燥而阴少,加重犁以接其地阴;(9页)
隰泽水盛而阳亏,轻锄耨以就其天阳”。(9页)
郑注曾将田区分为五类,即山(山坡)、泽(水湿不流)、原(高平)、隰(低平)、水种(水田)。此处对山原与隰泽加以区分,而明确土性前提下的不同耕法。对山原之田耕作时,须先用双牛大犁,之后再加一牛独犁以重之,从而方能下接地阴,生气始发;隰泽之田,水盛阳亏,轻用锄耨,划破地表以就天阳,即可萌发。否则必令籽种陷入阴分,生气微而不振。
(3)“避霜敛阳,知秋耕之宜早;(13页)
掩草生和,明春耕之宜迟”。(14页)
“耕稻田以春,假其外助;(13页)
耕麦田以夏,藏其内荣”。(13页)
这里是说耕种的适宜时节,即除“适地之宜”,还须“得时之和”,方能求得最佳效益。郑注进而阐述还说,“力耕之要,惟在趣时、和土”。此虽承自《胜之书》,但进而说明耕翻得时,还能改变土性,使弱土变强;强土变弱。其效益如适时,则一次可当五回;失错则四、五不能抵一。
(4)“初耕宜浅,破皮掩草;次耕渐深,见泥除根”。(11页)
“耕如象行,细如叠瓦,宁廉勿贪,宁燥勿湿”。(10页)
这里强调初耕与次耕深度有别,在掌握要领时浅则只须划破表土;深则应见泥方休;对杂草初耕时掩于土下,次耕则使除根务尽。耕时方向当直正有如象行;耕幅则应窄少,以免隔生不熟而牛亦过劳伤力。耕时须就土壤水分而宁燥勿湿。耕干燥地面虽有土块,倘遇雨即可散解,不会影响入土籽种的萌发。若耕湿践踏,积成坚块,则影响作物生育多时,积弊一时难除。
(5)“转耕勿动生土,频耖毋留纤草”。(11页)
“纵横犁耖,阳始盛而土始细;根本深固,风不入而泽不出”。(11页)
“一耕二劳,更知春秋之殊;摆疏耙搭,兼审刚柔之别”。(12页)
在此列举的三条都是有关耕后,对旱农地区的平整土地作业。郑注对劳磨耙耖功能、工具及操作上的同异,加以解说与辨析,详见原书。唯对转耕则详加解释,谓“转耕,返耕也。或地耕三次:初耕浅,次耕深,三耕返而同于初耕。或地耕五次:初耕浅,次耕渐深,三耕更深,四耕返而同于二耕,五耕返而同于初耕,故曰“转耕”。(11页郑注)这一操作是不厌多次耕翻之劳,力求不翻乱土层,又能达到深耕的要求。在技巧上可谓已趋极致,而工具却无何改进。在旱区春耕时为保墒以利适时播种,犁后整地技术早已在《齐民要术》有所记叙,转耕可能是在清代关中地区耕作上又一提高,书中虽也提到最忌将生土翻于地面,而用来频拨其草的小犁则未详述。这与为耕山原燥土所用重犁,可能仍同属于能摆动的框型犁。在为“风不入而泽不出”(11页)来保持土壤中有限的水分,工具虽简而不陋,但操作却繁而又难。
(6)在犁耕对犁之大小及牛之多少,则强调应酌情通变,不能固执一法,强调要“随地斟酌”。郑注就此加以发挥申论说:“至于各地浅深,因土之轻重:轻土宜深,重土宜浅。用犁大小,因土之刚柔:刚土宜大,柔土宜小。且其土有用一犁一牛者,有用一犁二牛者,有用三牛、四牛者,有用二犁一牛者,有浅耕数寸者,有深耕尺余者,有甚深至二尺者;当各随其土方,相宜而耕不可执一而论”。(15页郑注)可见,其在耕作深度与役畜使役的头数上,是不拘成法固定一式,而需根据作物与土质来决定。能如是当须有心人。
2.布种
“布种必先识时,得时则禾益,失时则禾损”。(18页)
“旱种,定数而后播,重劳而后碾。根土相着,自无风燥之忧”。(21页)
“纵横成行,自便耘籽之功;高下相均,务通风日之气”。(24页)
有关播种的记叙原书共有13条,这里仅选择3条加以讨论,余下的内容则是与种子选择及处理等相关事宜则删略不论。播种须适时,其理易晓;而旱种则强调定数而后播,是认识到播种量与出苗率的关联,要按地计数,量须适宜。至于重劳而后碾,是说播后应镇压碾平表土,务使细密坚实,以便减少水分的蒸发。郑注就播种方法指出有4种,即漫种,这是随撒随行的方式,有先犁后撒,苗生有行的“浮撒”;及先撒后犁的苗生无行的“底撒”。耧种,是用耧来条播,功省效倍。耧的型制是耧为斗状,下有三足小犁,亦按亩计种,纳于斗内,斗底有三孔,前驾一牛耕之。耕行迟缓,手摇斗柄以应牛之行数;牛行一步,三行俱下,后随砘车,碾其垄沟,用力甚易。(21页郑注)如种粟谷则可循行去莠。民间常用的即上述方法;此外的区种,是作成方形或带状区田,再在沟中等距点播。而点种,是用锄角启土寸余,再将种子撒下。据《汉书·食货志》记载,早在汉武帝(BC140—87在位)时推行代田法,曾用耧车实行条播,其法是“三犁(实即耧铧)共一牛,一人将之,下种挽耧,皆取备焉”。当时的中原和关中都已普及推广。元朝《王祯农书·农器图谱集之二》有图。
3耘耕(中耕除草)
(1)“布种之道既明,耘锄之功莫缓”。(24页)
“防嘉禾之害,其非类;慎莠之长,剪于初萌”。(24~25页)
耘耕除草,锄有二义,一作名词用,指松土除草的工具,二动词、郑注即依是,称“锄,助也。去草以助苗也”。(24页郑注)
莠皆恶草,“非类”则指非嘉禾之属的杂草。此处强调耘耕之道,贵谨其始;初发即锄,则用力少而成功多;若迟其已蔓延,不仅难除,且夺地力,即使大加耘锄,产量亦必受损,品质难及正常,徒多糠秕。
(2)“锄分四序,先知深浅之法;地有余豁,更加补缀之功”。(26页)
郑注说:“四序者,谓初次破荒,二次拨苗,三次籽壅,四次复除其籽壅也”。(26页郑注)破荒是当苗出之初,先行粗锄;拨苗是将初留多余之苗,在匀布成行后,只留单株:籽壅是将锄起之土培于根下,防其倒伏;复锄籽壅是说可再次松土除草,并将土壅培于近根处。凡种类均匀,如有不齐小苗亦不可去;倘尚有余,可移补他处。不可有尺寸之旷。
(3)“锄频则浮根去,气旺则中根深。下达吸乎地肥,上接济于天阳。”(27页)
“布种务欲其稠,立苗又欲其疏”。(26页)
“宿根难去,掘于未种之先。蔓草易生,揀于已锄之后”。(28页)
上两条说“锄不厌频”,频则浮根去,中根欲自深,苗方能吸阴济阳。立苗有别于布种,意谓中耕时留苗,应稀疏得体,且忌过稠。苗稠株多,看似可多获,实则一稠。收后冗细夹杂,徒多糠秕,而立苗稀疏,则地力均而尽获坚壮之力。后一条说宿生之草,皆根深难去,务于未种之先细掘其根;至难死易生之草,则须随锄随拣,所谓蔓草难除当指此则。总之,中耕之利在于松土、培根、除草、壮苗,使根深本固,常得滋养。
4稼穑(植保与收获)
(1)“盖耕道者,民食之重寄,稼穑者,耕道之本末”。(30页)
(2)“稼得其时,则无五贼寒热之害;稼失其时,更有外侵零秕之忧”。(30页)
“穑得其时,则气充而多脂;穑失其时,必气泄而多滓”。(31页)
郑注说“种曰稼,敛曰穑”。“稼为耕之本;穑为耕之末”。(30页郑注)稼贵得时,食禾之虫有五,为害禾苗,其生则缘于雨湿日燥。倘诸谷失时,不惟有虫害,更有晒花(盛夏炎暑易萎)、霜杀及零秕(谷实不坚固饱满)之虑。而穑之贵时,则因禾方成时,生气已足,速即收获,则籽实饱满,不仅食之甘美,且营养丰富。
5粪壤(积肥与施肥)
(1)“欲耕道克修,先明化土渐渍之法;必赖余气相培,实赖人工燮理之妙”。(35页)
“产频气衰,生物之性不遂;粪沃肥滋,大地之力常新”。(36页)
郑注就此两条颇多发挥之处,并确有卓识。其要点有首先指出施肥在于化土,谓“化土,化土之性也。渍,浸也。土有良薄、肥硗、刚柔之殊,所产亦有多寡、坚虚、美恶之别。使不能化硗为肥,何以渍浸其苗,令之发荣滋长乎。”(35页郑注)其次解释化土渐渍之法,谓“化土渐渍之法,以蓄其粪壤也。粪壤之类甚多,要皆余气相培。即如人食谷、肉、菜、果,其五行生气,依类添补于身;所有不尽余气,化粪而出,沃之田间,渐渍禾苗,同类相求,仍培禾身,自能强大壮盛”。最后说明粪壤之要在于“遂,畅也。日阳晒地,膏油渐溢于土面,是谓土之生气,故能发育万物。若接年频产,则膏油不继而生气衰微,生物之性自不能遂。惟沃以粪而滋其肥,斯膏油有助而生气复盛,万物发育,地力常新矣”。(36页)中国传统农业在长期生产实践中,总结出使地力常新壮而不乏瘠,在于施加肥料,对积肥与施肥的具体方法。如宋代《陈农书》及元代《王祯农书》,都已指出其操作的要点,而对施肥理论的阐述虽也有所论及,但在系统而又深刻阐释其内在机理的,则确应以此摘录为最。特别是“化土渐渍之法,必使余气相培”的论点,不仅指出肥料有作物生育所需的营养成分;而且还可改良土壤的结构与性状,提高土壤的肥力,是即化土作用之由来。而“余气”这一复合词中,余的含义是多出来的剩余的废弃无用之物;气也非虚无的东西,而是确指对作物生育有用的物质。这一表述虽尚欠详晰,但确已涉及物质循环内在机理。
(2)“瘠薄常无济,自然间岁易亩;补助肯叠施,何妨一载数收”。(36页)
郑注就此不仅说明“地虽瘠薄,常加粪沃,皆可化为良田”。指出“粪壤能补助土力之衰乏”。还进而阐释说“若夫勤农,多积粪壤,不惮叠施补助,一载之间,即可数收,而地力新壮,究不少减”。(36"37页郑注)并以其亲身经历的一岁三收之法,来证实如能及时粪壤用肥,确可提高复种指数即施肥用适量油渣,即可早春种(二月)大蓝;初夏套栽小蓝于其空处;五月挑去大蓝;六月剪去小蓝,即种粟谷。“秋收之后,犁治极熟,不用上粪,又种小麦,次年麦收,复栽小蓝,小蓝收,复种粟谷;粟谷收,仍复犁治,留待春月种大蓝。是岁皆三收,地力并不衰乏,而获利甚多”。(37页郑注)按郑注于此提及的兰,当非观赏用之兰草,而应为可提取染料靛蓝类的植物。明末《天工开物》中已记载有茶蓝(即菘蓝),蓼蓝、马蓝等。靛蓝是直接性染料,可不用染媒染动植物纤维。在化学合成前,除用于国内还曾出口日本及欧洲。
(3)“酿造有十法之详;生熟有三宜之用”。(38~39页)
郑注就此解释先说:“此言造粪之法也”。(38页郑注)古人称“酿粪”、“造粪”等,相当于今日之肥料积制。而“粪”在古汉语中可泛指一切能施于田间滋苗培土之物;“肥”原义可用为田土肥沃,进而将肥田之料亦引申为“肥”。“十法”是指十个方面的肥源。即人粪、牲畜粪、草粪、火粪、泥粪、骨蛤灰粪、苗粪、渣粪、黑豆粪及皮毛粪等。之后并注释“三宜之用”为“此言用粪之要也。生者乃未龛之粪;栽植木果之外,俱不可用,菜瓜尤所最忌。惟熟粪无不可施,而实有时宜、土宜、物宜之分”。(40页郑注)时宜是强调寒热不同用粪时分别择类以各应其候;土宜是因土之气脉不一,美恶不同,须随土用粪,如因病下药。物宜则是原自作物生育所要求的养分不尽相同,当“各随其情,各适其性”方是。
(4)“垦田莫若粪田,积粪胜如积金”。(37页)
郑注说:“此言粪壤之效也。凡人垦田广种,意在多获其利;然务广而荒,所得究亦不厚。莫如常粪其田,所产自多”。郑进而论说争金夺银,导致身心两苦,且其饥不可食,寒不可衣,无关于立命之重。是以“何如广积粪壤,人既轻忽而不争,田得膏润而生息,变臭为奇,化恶为美,丝谷倍收,蔬果倍茂,衣食并足,俯仰两尽”(37~38页郑注)。这在缺少营养元素知识时,虽不无局限,在郑对酿造十法、施肥三宜分别解说后的举例,亦间有违背科学原理者,但这并不能用来贬抑其强调只有合理施肥方可提高肥效的积极意义。
限于本文的主题与所要重点论述的事务,对其有关灌溉部分,只能指出其已意识到“有收无收看水,收多收少看肥”这一农谚所强调的在北方旱作地区蓄水保墒的积极作用,郑注对提纲所说的“生成固赖于肥沃,长养尤藉乎水泽”。加以引申说:“禾苗生成,固赖粪壤肥沃,以厚其土力;而其长养之际,尤必藉润水泽,方能发育而兹荣”。(41页郑注)作物缺水到一定限度令枯萎致死,而在扬花与抽穗时倘水分不足,也会影响到籽实的品质,这当是尽人皆知的常识,无须赘言。其有关蓄水、提水及用水之法等,只能另题专述,于此从略。
书中有关园圃,蚕桑及树艺:畜牧等部分,虽不如耕稼之详尽,但确能体现出杨郑师徒之对农业实则应包括林、果、蚕、牧等部门的综合整体农业观念。是以较之前述以耕代农,用种植业来涵概农业的诸多部门,确能体现出其不局限于仅以维持生计的小农生产与经营的偏颇。但从行文立意来仔细推敲,似仍有主次之分,按传统习俗之在农区将其视为副业,当非悖论,则属基于实情而事出有因。如基于古代中国农桑并重,其体现在倡导关中之宜于并力求推广养蚕一举,足以证明其用心良苦与卓识远见。
总上,《知本提纲》一书中修业章有关农事的章节,不仅基于陕西关中地区的旱农生产实践,对传统农业技术成就作了较为系统完整的一般性介绍,还能以其修正了的阴阳五行学说探索其内在机理。杨与郑世铎师徒历经多年的生产实践与理论探析,提出以天、地、水、火、气五者为生人造物之本,进而还以其对立转化的规律来阐述农业生产技术的基本原理。它确能反映在西方科技传入前,中国传统农学与相关技艺的成就与已达到的水平。加以在其后以农书为代表的农史文献,大都是专业性或地方性偏重于具体操作的,是以《知本提纲》不仅在清代为数众多的农书中是较为杰出的,即使在整个中国农书中,也是较为优异,称得上是系统总结了中国农学的为数不多的代表作之一。它在18世纪中期刊印成书也有其实际意义,当康熙时推行“摊丁入亩”的土地税法,取消人头税后,人口增速加快,地少人多的矛盾加深,是以以“粪多力勤”为特点,体现劳动集约至精耕细作技术体系的深化,使中国传统农法得以最终趋于定型。


                     
                    
                                       
                     
                        
                    
                  
                  
  


              
              
               
                  
                    
                     
                        
                          
                            二

1.塔尔生平与《马力中耕农法》的版次
《马力中耕农法》(Horse-Hoing Husbandry)一书的作者是英国的杰斯罗·塔尔(Jethro Tull,1674—1740)。他生于英格兰的伯克(Berkshire)郡,一个属于乡绅(Gentry)阶层的地主之家。1761年17岁时考入牛津大学,两年后的1793年中途退学,随又转往伦敦格雷(Grey)法学院攻读法律。经过6年的学习,获得律师资格,但终其一生未在外谋生就业,而是偕同妻子到他父亲在霍伯雷(Howberry)农场定居,从事农业生产与经营,十年后又迁往地处普鲁斯佩劳斯(Prosperous)的另一农场。该场位于伯克郡与维尔特(Wiltshre)郡之间,东距伦敦约百余公里,是英格兰南部的农牧混合区,塔尔在此终生定居,直至1740年66岁逝世。
在霍伯雷农场最初务农时,他就发现当地耕种方法较为落后,耕地用的是木犁,拉犁的役畜多用3~4头的瘦弱老牛,而能用马的则是为数不多的富裕农户。犁耕之后的整地作业除少数用木制钉耙,余下则多以树枝在地面上拖走一遍就算了事。以撒播方式下种,用量较多,通常每英亩小麦或大麦所需种子约为8蒲式耳左右,而产量在较好年景也仅及其4倍,田间管理也极粗放。所佣雇工效率虽差,但平均工资却又不低,加以地租同时也在上涨,从而形成较大经济压力,从而使他萌生了应加快改革的决心。他通过思索与比较,认为在轮作的休闲区加种多年生牧草,如三叶草与苜蓿等可连续生长多年(约6~10年),既无需每年播种却可连年收割,营养丰富的人工牧草适于喂饲家畜。因种牧草用工较少,而又引起工人的怠工与抗拒,为此,他决心另找出路,探索创制机械来代替部分人工,因这样既可节省平时开支,又能提高工效,从而在他从事农业仅历3年的1701年,就设计创制出了一台以畜力挽拉的条播机(drill),机具虽较简陋,但却可用于生产。之后,转而关心田间生产操作,对播种方法及种子用量,以及中耕除草等环节都有所改进,并又改良创新出适于中耕的轻型犁等。他因操劳而患病,使从1711年离英赴法休养治疗,在历时三年的过程中,他从南法的朗格多克(Languedoko)省的葡萄种植中,了解到精耕细作的优点,遂于回国之后,决心试验与推广农机来条播与中耕,效果有如预期是较令人满意的。
在取得上述一系成就后,他感到有必要系统加以总结,以便扩大影响惠及多方。1731年出版了《马力中耕农法》一书有关版本(详情参见加用信文:《英国古农书考》),但仓促付印的是只有5章的样本,但书前序言就其设想与全书结构作了预告。两年之后出版了共有19章的完整本,书名下添加副题“试论耕作与植物生育的原理”(An Eassay on the Principles of Tillage and Vegetation)。塔尔于其逝世前一年,即在1739年出版了经其亲自审定的版本,这次又增补了6章,全书总共为25章,依其内容大体可分为三个部分,一是理论的部分,即1~9章所叙述并论证的,有关植物形态、营养及栽培原理等方面;二是实践的部分,即10~18章,是涉及品种、施肥、整地、中耕除草及病虫害防治等田间生产操作;三是农业器械的部分,即20~25章,是对犁、条播机等工具及其在小麦、蔓菁等作物栽培中的具体应用方法。而其中的第19章是就新旧农法在经济效益上的对比,原可视同结论的。塔尔逝世后本书曾多次再版,在19世纪之前已多达5次,但除1743年印行的是以1739年版完整本为底本重印外,余下的几种都将引于书后的6章加以删除,理由是这一部分由于机械工业的进步,已无何参考价值。这一处理在当时因其简要可节缩成本便于流传,虽无可非议,但作为农史文献的价值从而受损,是以当今有人专就本书的版次及内容改动与流布情况详加考证著文评述。
2.《马力中耕农法》的体系
《马力中耕农法》一书的体系,体现在本书中所区分的三个部分。而理论、实践与工具在农业生产过程中是有着密切的内在关联的。就此他曾强调说:“为使农业成为科学,必须精通真实的实践(practice)、理论(theory),并掌握适切的工具(proper instruments)”。在书的序言注释里,又对本书的重点列出6个论题如下:
(1)作物的根与茎相比,其伸展范围是极不均衡的,是以须通过畜力中耕农法,当能从中受益而使其不违本性的自然生长。
(2)论述自然与人工牧草的习性与功能。
(3)人工牧草是如何凭依厩肥与耕作而生育的,并进而揭示与生育有关各手段间的差异。
(4)耕作是有可能代替施肥效应的,但须经深耕并适宜中耕的一套操作方法;作物有些生育欠佳,则多因缺少这类耕作。
(5)这一农法操作相关诸原则,能体现作者依据本人经验所涉及的各个领域。
(6)为此目的所需各类特殊工具,作为创制者,对其制作及使用,则配以图版(cut)来详加记述。
上述论题一至三是理论的;四至五是侧重实践的;而六则是记述新农具部分。塔尔这三部分的区分,也隐含使农学体系化的构思。现依1743年修订增补第二版的目录,将其各章标题抄录于下(罗马字即代表各章;P指页数)(参据岩片矶雄:《西欧古典农学の研究》):
I根(Of Roots)P1~7
Ⅱ叶(Of Leaves)P7~10
Ⅲ植物的食物(Of Food of Plants)P10~14
Ⅳ牧草类植物(Of Pasture of Plants)P14~17
V粪肥(Of Dung)P18~20
Ⅵ耕种(Of Tillage)P21~25
Ⅶ中耕(Of Hoing)P25~37
Ⅷ杂草(Of Weeds)P37~40
Ⅸ对低劣农法的评论,最清晰表述见维吉尔农耕诗(Remarks on the bad Husbandry,that is so finely expressed in of Virgil’s first George)
X蔓菁(Of Turnip)P44~49
Ⅺ小麦(Of Wheat)P49~65
Ⅻ黑穗病(Smuttiness)P65~67
ⅩⅢ枯萎病(Of the Blight)P67~75
ⅩⅣ刺(Of the Foin)P75~92
ⅩⅤ苜蓿(Of Luserne)P92~103
ⅩⅥ品种的改变(Of Change of Species)P103~104
ⅩⅦ个体的变化(Of Change of Individuals)P115~116
ⅩⅧ培土(Of Ridges)P116~121
ⅩⅨ新旧农法的差异(Of the differences between the Old and the New Husbandry)P122~131
ⅩⅩ犁(Of Plows)P131~138
ⅩⅪ四刀犁的描述(The Descpription of a Fourcoulter’s plow)P139~147
ⅩⅫ条播机上种箱(Of the Drillboxes)P147~166
ⅩⅢ小麦条播机(Of the Wheatdrill)P166~184
ⅩⅣ蔓菁条播机(Of the Turnepdrill)P184~193
ⅩⅩⅤ中耕犁(Of the Hoplow)P193"200
以下即就其理论、实践与机具三个部分,摄要简述于下。
(1)理论部分
①植物形态:塔尔将植物形态与动物相比拟,竟认为“如果把根部比作植物的肠胃,那么叶就是肺”。根有摄取食物(实即营养物质)的功能,叶有呼吸空气的作用。
②植物营养物质:塔尔认为“土”就是植物赖以存活生育的基础,作为食物它应以微粒形态存在,土虽有丰沃程度之差,但无本质的不同。为便于根的吸收,应设法使土壤尽可能的多以颗粒形态存于土中。
③吸收过程:根部有孔即相当于动物之口,但食物不是由根主动摄取而是借助于外力。肉眼难见的微粒是由两种力量挤进植物嘴里,其一是来自土壤重量的压力;其二是植物根部在植物生长过程中形成的膨胀力。倘土壤坚硬缺少颗粒达到一定限度,植物就会因无法摄食而枯萎。
④营养的机理。塔尔对当时流行观念,即认为构成世上万物的五种基本成分,即硝石、火、空气、水和土,都与植物生育有关而不可或缺。就此他加以斥责,即认为虽然这五种东西对植物生长都有用,但只有土壤才是植物的真正的食物,并对除土之外其余成分的作用作了解释,说它有助于对土的摄取,但却不能代替的原因。硝石连同存于空气中的酸精(实际上说的是能使铁等金属生锈的氧与水分),虽可锈烂断损坚硬如铁条等物,但只能替植物切碎和准备食物。如将硝石撒在植物根部,则有如将刀刺入人身,必将杀死植物。火不是植物的食物则是更显而易明,火与热不同。“火意味着燃烧,热表示温暖;火能毁灭一切事物,热则可促进植物生长。在塔尔之前荷兰的冯·海尔蒙特(J.B.Von Helmont,1577—1644)曾提出水是植物营养,一度被人称为“水学说”(water theory),即以柳树历经5年只浇水不施肥的增重近170磅的实验为例,来证实其立论的正确。塔尔指出这是由于其实验过程中,操作不严密,在浇水时混有土壤而使然。稍后英国哲学家理查德·勃兰德里(Richard Blandri)对此竟宣称,空气是柳树的首要食物,塔尔对之驳斥说:“如果说空气是植物的食物,那是由于空气中的尘粒提供了营养”。他还以嘲讽的口吻说“这如同说燕子也是以空气为食物一样,而事实上燕子是以捕捉空气中的苍蝇和蚊子为生的”。“空气和水不是植物的食物,否则,为什么还必须施肥和耕作呢?”
(2)实践部分
①播种:塔尔认为此前按传统的方式来撒播谷类等,不仅浪费种子,而且出苗后的田间管理,也因禾苗蔓生无序而多耗时费工,是以应改为条播,使株行之间都有一定间隔。如播小麦,当横向的行距定为3码时,即可在纵向每行(实呈长条状)加以密播;倘行距设计为4码,使每行相隔1码的两条上,都可用来播种栽植。播种量较前可节省2/3,每英亩小麦产量通常每年可达18蒲式耳,而播种量与产量之比约为1∶4左右。隔年再种时,可仍按原来的行距,但各行宜在此前苗出间隔的空隙处,如是改换循环有助于充分利用地力。
②中耕:塔尔强调中耕的作用是基于他以土壤微粒为植物营养理论,即附着于土壤间隙的微细颗粒,是植物通过根端的细孔,有如从口摄取进入体内的,因而土壤中应保有适量可供生育所需的微细土粒。能使土壤细碎的方法,除依赖天然的(如光、雨露及霜等)气候因子作用,主要是靠人力的耕翻与施肥。
中耕虽多也以犁进行,但不同于播种前的耕翻(plowing),或又称之为普遍耕耘(common tillage)的以整地为目的;而是于种后出苗时进行,是以有中耕(hoeing)之名。目的在于调节土壤间隙,增多颗粒,以利根的摄取。土壤的质地如过于黏重,则孔隙过小,而偏于疏松则孔隙又可能过大,如适当加以中耕即可加以调节,不使其陷于过大或过小的困境,如是能有充分适量可供作物生育所需的微粒存在土中。对中耕能培土壅根的作用似有所忽略。
中耕不仅能增加作物生育所需的养分,还能灭除与其争夺养分的有害杂草(inutiles Herba),为此须适时中耕。但塔尔认为,播种前即使多次耕翻,对尚未萌发的杂草种子作用也不大,是以仍无碍其后滋生为害。而出苗后中耕耘锄,则须操作时注意犁的运用,因如以畜力中耕其用力过疾过猛时,都有可能受重力作用,使土急落下坠,从而破坏土壤间隙。
③肥料:塔尔从事农业活动之际,厩肥是英国所仅施用的一种。地力的恢复主要是靠推行二圃或三圃时的休闲;之后在推行四圃轮栽时,因多种植豆科的人工牧草有固氮作用,而当时塔尔对此并不了解,竟说厩肥之为用仅在于能促进土壤发酵分解增加微粒,而它本身并不能提供作物生育所需的养分,是以进行中耕即可不再施用厩肥。
厩肥与堆肥(dung and compost)的作用,如仅限于在其与土相混后,即使只能促进发酵增多微粒,似尚应予以肯定,但塔尔却进而指出其不该忽视的消极的副作用,即经其归纳的三点:首先是厩肥中易混有杂草种子,一经萌发,即会影响作物生育,使产量减少,而蒙受出乎意外的损失;其次能诱发如蠕虫(worms)等虫害,是用于蔬菜种植可能增多虫害的理由之一;最后则是促使厩肥发酵的是来自矿物质(如盐等)的作用,从而可伴生有害食物风味(如甘蓝、胡萝卜等)或特有芳香(葡萄酒等)的减损等。塔尔虽然提出这一看法,但他却也对大田与园圃在施用上加以区别,即在大田所种如为谷类即可全不施用,倘在栽种根菜类,则与园艺上种植菜蔬时相类,可酌情适量施用。
塔尔估算,种植20英亩谷物的土地,几经周折所得能提供的厩肥只够1英亩谷物生产所需;用轮作休闲来恢复地力须占用较多面积,是以用反复耕耘来提高地力,应是最为可行的经济效益较佳的方法。他以其自身的实践经验证实,适时中耕可连续6年6作,虽不施肥而产量仍稳定如常。
(3)机具部分
①条播机是塔尔于1701年时创制的,当时是由他本人亲自动手,从其喜爱音乐日常用于演奏的风琴的结构受到启发,几经试验而取得初步成功的。因其构件多为木制是以并不耐用,加以配件并未能实现标准化而难保证供应,是以在节省种子、实现条播既有利中耕,并可提高工效节省劳力的优点虽已昭然显示,却一时未能在较大范围得到推广,并受到一些人的批评与责难。
条播的设想与应用,在塔尔之前虽已有人从事,并取得一定成效,但加以归纳使之成为系统而完整的作业体系,以畜力来牵引的方案,却应首推是塔尔之功。如17世纪初的普拉拉(sir Hugh platt)发明的用于豆类(蚕豆、豌豆等)的穴播机;之后于1663年由亚兰顿(Yarranton)已提出于园地适宜用手条播,沃利奇(Worlidge)等甚至设想到用机械来进行条播。塔尔坦然承认他了解这些前辈的业绩,并从中受到启发,但从耕、播及覆土镇压的一系列过程,以役畜充为动力的成就,确是出自塔尔之构思与实验。有关条播机的结构及在不同作物操作时的要点,在第二版增补的5章有较详细的记述。但从当下农业机械的创新相比,其历史意义显然已大于现实意义,在之后由科贝特(Cobbett)删节版次中的欠缺是事出有因,但其后随同工业革命逐步推进的过程中,条播机的结构与质地都又有改进,这当属有待另一专题详论,于兹从略。
②有关播种机具专用化及其他机械的创制。最初设计的播种机是以应用在谷物播种,之后推及人工牧草,并在对蔓菁等块根作物也一并采用,是经过一番耐心的苦思与探索,塔尔就此有所记叙。此外对用于中耕的农具,如经塔尔改进的具有4个犁刀的深耕犁,及经其设计的既灵巧省力而又便于操作的马力中耕机等,对推进实现农业机械化漫长历程中是留有应予赞许的业绩,就此书中对其构思、功能与应用都有记叙。
3.塔尔的成就
英国著名农史学家富赛尔(G.E.Fussell)曾经说过:“塔尔的著作……是在农业史上使一个新时期开始形成”。这一记载了由他亲自实践,倡导并撰写成书的著作,其所以获得如此之高的评价,是事出有因的(有关Tull的生平与著作,可参看G.E.Fussell:“More old English Farming Books,1731 to 1793”一书‘Chaper I、The age of Jethro Tull and Williamelles’.1.Agricultural 1.1~22P.该书由Crosby Lockwood & Son Ltd,1948)。塔尔在其书中所阐述以马力来进行的条播、中耕,并借助其创制改进的农业机械来完成的技术体系,被后人称为塔尔农法。不仅在其生前毁誉不一,即使在他逝世后相当时间也未曾得到普及推广,但随时间的推移,对其书中的一些原理,竟被认为是英国农业革命赖以奠基的基础。究其理由则可归因于这一农法,在探索农业生产中生物技术与工程技术的结合上,跨出了决定性的一步,从而改变了从中世纪延续下来传承多年的旧农法。他强调中耕的作用的突出意义,在于他把中耕与其倡导的土壤说及条播机分别加以结合起来,前者的谬误是受时代所限,后者的发扬也还有待工业革命成果能在物质上给予承担及保证。是以处在农业技术变革过程中的塔尔业绩之可贵,不在于有批判的对待过去,而是已意识到并展望出,虽尚处朦胧却必然会光大的未来前景。